湖南省僑聯(lián)系統(tǒng)參政議政工作考核計分表
填報單位:(公章)
類 別 |
工 作 內 容 |
分 值 |
計 分 標 準 |
數(shù) 量 |
自評計分 |
計 分 |
參
政
議
政 |
1、推薦僑界政協(xié)委員、人大代表、先進人物; |
40 |
推薦僑聯(lián)界政協(xié)委員、僑界人大代表、先進人物1人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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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展考察活動,撰寫調研報告1篇以上; |
20 |
完成1篇計4分,未完成調研報告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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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織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向“兩會”提交議案、提案及建議,人均1件以上; |
20 |
僑聯(lián)班子成員中的代表、委員個人議案、提案每少1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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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組織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向“兩會”提交議案、提案及建議,集體1件以上。 |
20 |
集體每少1件扣4分;被采納或評優(yōu)1件加5分。 |
說明:1、各市(州)僑聯(lián)對照工作內容及計分標準在自評欄內簡單注明工作完成情況及自評分數(shù),并附上所開展工作相應的文件資料。
2、請各市(州)僑聯(lián)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此表及相關資料報送省僑聯(lián),地點:長沙市迎賓路183號,聯(lián)系電話:4412145 4442319
傳真:4432327 4442319
來源:未知
作者:省僑聯(lián)
編輯:肖靜